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8月25日,原告苏某诉平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在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建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小超参加案件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庭审法官的引导下,围绕平舆县政府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给原告的信息公开进行答复、是否应由自然资源局进行答复等焦点进行充分的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及最后陈述,整个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
本次庭审,是平舆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庭审、主动出庭应诉、零距离倾听百姓诉求的生动缩影,是平舆坚持依法行政、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平舆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统筹,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继续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让出庭负责人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努力营造严格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朱剑锋 庄娟)